关于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二检结果处理意见的通知

2016/05/03 

 

 

 

各二级学院、系:

根据《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4号)和华商教〔2015190号《关于做好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的通知》文的有关要求,学院对全院所有毕业论文(设计)进行了检测,结合本次检测结果及学院的建议,经会商,形成如下处理意见,请遵照执行。

一、各相关教师及学生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检测结果,端正思想、认真总结、积极整改、提高质量。

二、总相似比<30%的为通过检测,可直接参与答辩。

三、对于35%≥总相似比≥30%的,各院系组织相关指导教师认真比对是否引用过多,自行商榷是否准许参加答辩,答辩后总成绩不得高于

四、对于总相似比>35%的,延期答辩,答辩前需本人申请,同时提交指导教师签字确认的论文纸质版及电子版(两者一致),检测通过后可七月份安排答辩;如检测仍未通过,成绩按0分计,随下一届重修毕业论文(设计)。

五、对于以恶意手段对付检测的毕业设计(论文),成绩一律按0分计,重修毕业设计(论文)。

六、经济与金融系412010526黄文412011061李慧敏均未提交论文进行一检、二检,成绩按“0分计,随下一届重修毕业论文(设计)。

 

 

 

 

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

2016429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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